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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
“6·26”国际禁毒日 | 罂粟不是“药”,种了必受罚!
时间:2026-06-26



“为了给牲畜治病”

“当作调料提香”

......

在农村地区

部分群众

轻信民间偏方

将国家明令禁止的

毒品原植物罂粟

种在自家菜园、院落

甚至田间地头

最终触犯法律红线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

让我们通过一起

非法种植罂粟案件

揭开罂粟看似无害的伪装

敲响禁种铲毒的警钟

~~~



案情回顾

家住农村的老张,平时在家务农,2024年,他偶然听人说,罂粟秸秆可以给牛治病,果实还能拿来做调料。抱着“只是自己用”的侥幸心理,老张便向他人要了些罂粟种子,悄悄种在了自家门口的菜地里。2025年,公安机关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了这片“特殊作物”,当场依法予以铲除,经清点,老张种植的罂粟共计540株。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老张非法种植罂粟540株,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应当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老张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认清危害:罂粟是制造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主要原料,具有极强的成瘾性和危害性。任何以治病、调味、观赏等理由私自种植罂粟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主动铲除: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误种了罂粟,请立即自行铲除或向公安机关报告。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种毒必铲:禁种铲毒工作覆盖城乡每一个角落,公安机关通过人工踏查、无人机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全方面排查,不要心存侥幸。


积极举报:如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请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无毒家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83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 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认识罂粟,认清危害

罂粟含有吗啡、可待因等生物碱,长期食用极易成瘾,出现畏寒、虚汗、无力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甚至呼吸停止而死亡。

罂粟的主要鉴别特征是植株形态和雄蕊、果实的特征,罂粟茎的特点是直立、不分枝,光滑、没有刚毛,有白粉状的蜡质分泌物。罂粟的叶片较大,边缘呈现不规则的波浪状,叶片基部包围茎干,呈抱茎样。罂粟雄蕊的花丝为白色,果实圆胖,并且王冠状结构明显。罂粟植株高大,一般株高60—150厘米。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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