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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
时间:2025-11-04


近日,在凤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娟向大会作了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2021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战略要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6件,其中小湾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案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高质效典型案例”“全省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实环境资源保护的检察担当。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各界支持。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美丽凤庆建设和法治凤庆建设的意见》。与县水务局、县林草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保护机制,成立凤庆首个“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加强重大案件请示汇报。对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汇报,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纪委督察、检察监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聚焦中心大局,织密环境资源保护网。聚焦“五彩澜沧江”建设,针对澜沧江小湾库区存在网箱养殖污染及污水直排等环境污染问题,通过“一体履职”和“府检联动”,推动“两污”实现资源化处理,规范整治网箱养殖、钓棚等,以“含绿量”谋得“含金量”。聚焦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犯罪行为,提起公诉33人;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行为,督促完成补植复绿22.23亩,实现惩罚犯罪与修复生态相统一。聚焦涉文物生态环境问题,对太平寺、鲁史古井、凤山镇迎仙桥、红龟山文笔塔等文物建筑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投入资金整治,携手画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同心圆”。聚焦服务乡村振兴,针对乡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部分乡镇水源地围栏建设不足、乱扔农药外包装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协调资金全面整改,推动农村垃圾污染治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提升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质效。在刑事诉讼监督中,提前介入侦查3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撤)案7件。依法快捕快诉,平均办案时限缩短至10天左右;强化释法说理、判后答疑,认罪认罚率达97.78%。在行政诉讼监督中,办理非法采砂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提出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3件,行政处罚10人。

加强专业化建设,夯实检察履职基础。强化素能建设,以“党小组”为单元打造公益特色先锋团队,将“第一议题”与案件会商深度融合,增强案件研讨和实战训练。强化“外脑”助力,招募志愿者,聘请行政执法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选任生态环境、农林等领域人员担任听证员。强化科技赋能,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辅助调查取证。强化外部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行业专家参加听证。


下一步,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担当高质效履职服务中心大局;完善协作机制,以更优协同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加强队伍建设,以更高标准着力提升履职能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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