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动态
检察动态
全国生态日丨以法典之名,护此青绿
时间:2026-08-15

【春日教研活动】


法护山河,典泽千秋。


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今年的主题是——“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 。也是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宣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法典化”时代。




PART 01

法典与检察·责任与使命

生态环境法典第31条第3款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法典首次在立法上明确提出“生态环境检察”概念,并将“强化检察监督”首次正式写入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



PART 02

我们的行动·基层检察答卷

我们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垃圾乱堆、水源保护不足、农药废弃物污染等问题,强化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助力人居环境改善。



我们坚持文物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协同,排查整治太平寺、鲁史古井、迎仙桥、红龟山文笔塔周边环境风险隐患,守护城乡历史文脉。



我们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督促整治澜沧江凤庆段、迎春河等流域内环境污染问题,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





PART 03

展望·以法之名护此青绿

以法典为纲,系统学习、精准适用生态环境法典;

以办案为本,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持续释放公益诉讼制度效能;

以协同为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线索移送和协作配合;

以普法为桥,让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让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以法之名

护此青绿

以检察之力

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出品

文字 | 鲁青青

编辑 | 迟欣怡

责编 | 李丽

终审 | 杨波

联系(投稿)邮箱 |lcfqxjcy@126.com



版权所有: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滇公安备案:53092102000020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