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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以听证促和解,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时间:2021-04-15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努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司法关怀,2021412日下午,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对龚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


听证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利红同志主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涉案人员所在单位代表、辩护人及双方当事人参加。听证会上,朱利红检察长介绍了举行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并就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的程序、纪律及听证参加人享有的权利、义务进行了阐明。接着承办检察官张亚娟同志介绍了案情事实,并就审查认定事实的证据,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释法说理。会上,犯罪嫌疑人龚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表示自愿的无条件的谅解嫌疑人,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并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围绕案件侦办过程,案件情节等发表了意见。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就该案涉嫌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对案件的处理发表了意见。在听取了案件情况介绍后,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受邀听证人员分别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方面需要进一步弄清的问题向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和案件当事人进行了提问,并结合案件事实、情节发表了意见。与会人员均表示认同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龚某某做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并表示这种形式的公开听证会很有意义,各界人士参与听证,即体现了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消除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以看得见的方式真正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检察官从化解矛盾纠纷、修复受损社会关系角度出发,释法说理,以听证助推刑事和解,彻底消除了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会后,我院依法对案件当事人龚某某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送达。龚某某当场表示:“对自己的愚蠢行为感到后悔,今后会以这一次事情为教材和警示,学法知法,遵纪守法,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社会责任,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和公务员。”

在政法队伍整顿期间,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听证为抓手,对外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监督,减少和消除侦诉双方的分歧,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透明度、权威性和说服力。对内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精准认定事实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政策,做到不枉不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见的方式进行听证,助推刑事和解,既加强了法治宣传,营造了全民守法的氛围,又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真正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做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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