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质和出庭履职能力,筑牢廉政警示高墙。近日,由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某某行贿罪一案在凤庆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勐佑镇政府、纪委监委、农商行以及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共计70余人旁听庭审。
本次庭审观摩将庭审现场转化为沉浸式警示教育课堂,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将证据链条缓缓展开,并灵活运用多媒体,客观全面的向法庭以及旁听人员展示证据,繁简得当、质证充分。
法庭辩论时公诉人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理由、量刑发表公诉意见,同时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精彩辩论,清晰地呈现了被告人利用职权跨越法律底线的过程,结合案情从“情”“理”“法”三个角度给在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深入人心的警示教育课。
“公生明,廉生威”这句千古名言,道破了公职人员安身立命的根本。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器”,本应“为民所用、为民谋利”,罗某某身为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本应是守护青山绿水的“护林人”,却沦为贪腐谋私的“逐利者”,直接违背了《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禁止性规定,更动摇了群众对公职人员的信任根基,正如古人所言“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一旦权力沾染了私利,就如同白袍点墨,再难洗净。
同时,也希望本案能成为一记警钟——警示所有的公职人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权莫私,循私必成囚。唯有始终牢记“当官避事平生耻”的担当,坚守“心底无私天地宽”的操守,才能在权力的征途上走得远、行得远。
下一步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抓好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反腐败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