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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检党建
市检察院第二巡察组向凤庆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
时间:2019-01-28
   根据市检察院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察组对凤庆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近日,巡察组向凤庆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 

  

  
  

   反馈会上,巡察组组长和汝军对凤庆检察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十八大以来,凤庆检察院党组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从严治检,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作风建设,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着重指出了凤庆检察院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纪律作风、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5个方面存在的13个具体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检察长王兴安从主动认领,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全县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立行立改,切实加强整改任务落实、勇于担当,将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动力三个方面作了表态发言。 

  

  
  

   把悉,此次巡察,临沧市检察院第二巡察组听取了凤庆检察院党组及政工、纪检、行政装备和案件管理四个部门的专题汇报,与院26名干警进行了个别谈话,走访了县委、县纪委、政法委、组织部、人大、政协、法院、公安局、扶贫挂钩村等12个单位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广泛了解相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同时,调阅查看了2013年以来党组会、检委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等会议记录,查阅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党建工作痕迹材料以及相关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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