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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实地“阅卷”,基层刑执检察晒出社区矫正监督“答卷”
时间:2025-11-07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近日,凤庆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其间,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深入社区矫正工作一线实地查看社区矫正中心的运行情况,通过查阅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核对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数据、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细节。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相关问题及建议,检察官现场进行了详细解答:


Q1

在刑罚执行监督上适当扩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期届满人员在管教期、帮扶期加强监督。

检察机关与县司法局、县看守所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定期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跟踪人员的生活、就业、思想状态等情况,对重点人员进行及时介入,开展心理疏导,实施临时救济,联合民政、司法等部门推进就业扶持、低保办理等政策落实,确保安置帮教措施落地见效。



Q2

如何确保监督的全面性?

检察机关通过建立与社区矫正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信息。同时,定期开展专项检察和不定期抽查,实现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全方位监督。



Q3

如何提升帮扶效果?

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帮扶方案。联合社会资源,如心理咨询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疏导、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Q4

如何应对社区矫正对象流动带来的监管难题?

对于社区矫正对象流动问题,加强与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协作,建立异地协作监管机制,确保无缝对接。严格审批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申请,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跟踪其行踪。



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持续加强监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此次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在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通过面对面交流和解答问题,不仅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也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水平凝聚了共识、汇聚了力量。下步,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配合,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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