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权利义务
权利义务
护航二十大,检察在行动----深化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时间:2022-08-12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凤庆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凤庆县看守所开展监管安全与秩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及排除安全隐患。


对看守所的监室AB门、窗、消防设施及用品、监控系统、在押人员报告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进行仔细检查,确保监室基础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对在押人员的随身物品、生活用品、药品、书籍等进行清监,查看是否有在押人员携藏违规物品、违禁品进入监室,确保监室内清洁、安全,避免在押人员积攒药品,清除监室内安全隐患。

对看守所厨房食品安全、物资储备、人员资质及医务室内常用药品、急救药品、吸氧设备等进行查看,确保厨房卫生情况良好,伙食达到标准,确保医务室药品齐备、合格,切实保障在押人员权益。

版权所有: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滇公安备案:53092102000020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