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段时间,刘大经营的早餐店生意逐渐好了起来,客人逐渐排队买刘大蒸制的面食早餐,同学们吃了他家的馒头后,都说好吃,大家都以为刘大有自己的独门秘方。
一天,食品安全部门进行检查的时候,有的师生反映刘大的早餐店似乎不对劲,有问题,有的师生出现了肠胃不适的症状。于是执法人员对刘大经营的早餐店进行了食品抽检,结果发现刘大经营的早餐中含有超过安全标准许多倍的食品添加剂。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刘大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因为一时的贪欲,刘大换来了悔恨终身的牢狱之灾。
所以说,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一些食品摊贩、小作坊中,总有一些不注重食品卫生、不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注意自我保护,在买东西的时候,要多看一眼,看一看商家有没有合法的经营资质、看一看所卖产品有没有超过保质期。对明显变质的食品要拒绝购买,并向执法部门反映。
对已经购买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要保留好购买小票、支付记录,对食品样本进行留存,并及时向老师或家长报告,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与销售者进行沟通。对于明显于理无据的销售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对于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销售者赔偿损失。
各位亲爱的朋友们是否了解吃到不健康食品该怎么办,如果仍有疑问,欢迎大家积极留言,检察官将为各位答疑解惑。
今天的法律课堂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下期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