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庆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第三次获得该荣誉。2013年来,该院正副检察长亲自参加接待72人次,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85件,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27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9件,发放救助金11.5万元,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五年来未发生去省赴京重大涉检信访案件。
优化服务提质量
加大对接待场所的硬件投入,设有检察长接待室、案件讨论室、信访听证室、心理咨询室、候谈室等,安装了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监控系统,开通了网上举报,配备了防爆器材,给群众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接待环境。把“党员示范窗口”设在控申科,在接待工作中,接待人员着装上岗,挂牌服务,在醒目位置张贴检务公开栏、公布检察长和接待人员名单、照片,便于群众监督,做到文明接访、热情接访、亲民接访,疏缓上访群众情绪,有效的把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
创新机制赢民心
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先后由正副检察长带队,带领干警深入到全县13个乡镇开展 “大接访、大下访”活动,五年来共带案下访34次,并与乡镇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深入到农户家中倾听群众呼声,把检察长接待日延伸到田间地头。将以全国先进工作者杨群芳命名的“劳模创新工作室”设在控申科,为检察干警搭建一个忠于职守、锐意进取、发挥作用、展示才能的平台,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创新能力,培养更多的先进个人和业务能手,用劳模精神推动检察工作。
化解矛盾维稳定
张某某刑事申诉案中,因嫌疑人穆某某与申诉人张某某口头订立木材买卖协议,但穆某某拿了预付款后,既不供给申诉人木材,还不将预付款退还给申诉人,且将部分预付款挥霍并外逃。公诉部门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张某某不服,来到控申部门反应情况,为了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控申部门多次与穆某某联系做工作,最后由穆某某凑齐了赔偿款给申诉人,最终息诉罢访。在接访中,干警有针对性地做释法说理工作,针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问题,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答疑说理、定纷止争地开导,协调被申诉人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或为被害人申请一定的救助金,解决被害人“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